关于联盟

缘起与愿景

信合联盟是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枢纽平台。生产合作、供销合作、信用合作“三位一体”的新型合作经济及其组织,最初是由习近平同志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大力倡导,并在瑞安等地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。信合联盟课题组十多年来继续坚持进一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,相关成果已载入2017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,并获2018年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。

全国首家三位一体合作组织——瑞安农村合作协会(浙南农村合作中心),于2005年在浙江瑞安筹建,2006年10月习近平同志亲自听取汇报后决定于当年12月召开全省现场会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。此后,瑞安农村合作协会(浙南农村合作中心),会同多个省市的合作组织、金融机构、学术单位和志愿团队,共同发起组建了中国信用合作联盟(简称信合联盟)。信合联盟在习近平思想特别是“三位一体”合作经济思想的指导下,致力于全国各地三位一体试点经验的研究整理和交流学习,探索更大范围、更深层次的合作与联合,在更多行业和地区推广。信合联盟推动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系统集成,还研究开发了“三位一体合作社群”(COAPP)的应用软件,不断试用和完善。同时也是一个面向社会的咨询服务平台。

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基本思想深得人心,展现了强大的生命力。此所谓,合则多力,三生万物。只要抓住了互助联合这个宗旨,抓住了信用合作这个枢纽,抓住了系统集成这个方法论,无论从农业农村到工商金融,从经济到社会、文化,从生产到生活、生态,都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广阔的发展空间。

信用合作的基础条件是信息。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,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的突破,打破了过去多年的瓶颈制约,使得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的组织成本显著降低,复制及推广速度显著加快。未来将形成全社会、多层次、覆盖城乡、贯通网上网下的合作体系。其中,既有合作社、合作协会、基金公司等正式机构作为骨干,又将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,广泛采用虚拟组织的灵活形式。

其运营重点首先是各种产品、服务的联购联销、代购代销,缩短流通环节,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权益,确保质量安全可追溯、可问责。同时,依托各级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,广泛开展征信、评级、联保等“类金融”业务,实现内部增信,并与金融机构合作共赢。具备条件的可以开展资金互助与众筹。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引入,内生信用将拓展其通货价值,可望化解中国城乡的金融困境。对于欠发达地区的精准扶贫,更有独特优势。

此外,这样一个庞大而又贴身的合作体系,也提供了学习交流平台,为广大成员的创业与创新提供机会和便利,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、提升社会治理。

研究团队正在把“三位一体”的合作经济思想,推广到更多领域,并开发成为系列计算机软件,借助信息系统集成、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加以贯彻,造福更大多数人群。上述软件系统,由若干相互关联、相对独立的模块组成。投入运行后,将不断积累形成大数据资源,可以进一步开发利用。目前已有两家软件公司参与前期研发,多个地方政府组织进行大面积试用。

宗旨与原则

根据《信合联盟公约》,信合联盟是合作经济组织及合作社群的联合与同盟。同时,也吸收个人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参与。合作社群,既可以指合作社的群体,也可引申为具有一定合作经济内容的社群。上述合作经济组织,包括集体经济组织。

联盟以信用为纽带,征信与增信为手段,以合作为主旨,侧重维护直接生产者、最终消费者的经济权益,大力弘扬互助、共享和志愿精神,努力塑造社群文化和社群体系。

联盟积极推进生产合作、供销合作、信用合作的“三位一体”,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合作化道路,加快建设统一而又多元、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新型合作组织。

联盟积极推进“条块交融”,系指专业合作与社区合作相互交融,也引申为各个部门、系统的功能、服务与各级地方、社区的需求、条件相互交融,为此需要打破条块分割,进一步沟通、协调、整合现有体制和资源,统筹城乡发展。

业务与活动

1 信合联盟促进信用合作、保险合作、供销合作、消费合作、劳务合作、技术合作、住房合作等各项合作事业的培育、规范与发展。宣传、倡导新型合作化,组织培训、交流和考察,促进合作事业的理论研究与经验推广,开展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合作。

2 联盟以会员群体为后盾,可与有关企业、事业单位、金融机构经过协商谈判,达成框架服务协议或类似安排,为联盟会员争取优惠(如折扣、商业便利或其他利益)。上述企业、事业单位、金融机构,可以称为联盟的特约单位。

3 联盟(或通过附属机构、特约单位)可为联盟会员提供服务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:产前、产中、产后的技术、信息、机械化服务,产品销售、加工、运输、储存,生产资料的供应,集体商标,行业标准,电子商务平台,以及国家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允许的资金、信用、保险、信托、担保、反担保等金融或“类金融”服务等。

信合联盟(或通过附属机构、特约单位)可接受政府或其他机构委托,从事收储、分发、技术推广、宣贯等服务

上述服务视情可以免费,也可以收取合理费用,如代理手续费、提成费或其他服务费用。

4 联盟鼓励会员优先与联盟(或其附属机构、特约单位)进行业务往来。联盟为会员建立交易积分账户。并根据需要和条件,建立储值账户、股金账户。

5 联盟(或通过附属机构,如产权登记与交易中心)可为联盟会员提供其在合作社、联合社(含供销联社和信用联社)、集体经济组织、工商企业的股权(股金)或其他权益的集中托管登记服务,以及表决权信托服务。这些服务均不以营利为目的。

6 联盟支持全社会的“信用工程”和征信体系建设。联合有关金融机构,开展征信、评级、联保、担保和反担保规则的制定和推广;指导和监督基层合作经济组织、合作社群开展上述“类金融”业务;对于合作经济组织、合作社群进行信用评级。

7 联盟重视信息技术、特别是互联网、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和应用,加快融合电子商务、互联网金融和社交网络。以使合作经济的运行成本显著降低,复制及推广速度显著加快。未来将形成全社会、多层次、覆盖城乡、贯通网上网下的社群合作体系。其中,既有正式机构作为骨干,又将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,广泛采用虚拟组织的灵活形式,造福更大多数人群。

8 联盟彰显自律与公信,维护和增进联盟会员的合法权益,不断提升联盟会员的业务技术、经营能力、合作精神与民主素质。鼓励志愿工作,支持社会公益,扶助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。